- Title: 菲沙街近百商戶反對徵附加費 聲言杯葛商促會
- Date: Friday, March 31, 2000
- Synopsis: 【本報記者崔源明報道】菲沙街商戶就商業促進會的繳費問題,再度鬧上市議會,區內部分商號不滿要繳交附加費,聲言杯葛。市議會昨日討論十三個促進會的預算,批出所有商促會今年的運作經費
- Article Text: 【本報記者崔源明報道】菲沙街商戶就商業促進會的繳費問題,再度鬧上市議會,區內部分商號不滿要繳交附加費,聲言杯葛。市議會昨日討論十三個促進會的預算,批出所有商促會今年的運作經費;而菲沙街則是原則上通過,但有待市議會派出的協調員,與菲沙街商促會及不滿商戶制定預算分配後,始發放款項。 據菲沙街商促會財政預算,十二萬經費中,二萬元用作清理垃圾和美化街道、二萬五千元用作保安、一萬一千元用作研究通訊,五萬六千五百元為管理行政費,餘下的七千五百元為緊急用途。 商促會原則上要取得商戶同意其分配資源的方式。換言之,商戶要在地稅以外,按每千元地值多付一元六角三仙附加費,相當於多繳一百六十二元到四千一百六十七元不等。其中六十五戶附加費在一千元之內。 按市府附例,商業促進會的經費會在地稅以外抽取,由市府代收及先行墊支。 據知該商促會的申請,由菲沙街商業協會提出,區內二百家商戶一直未有反對聲音,事後反對的商戶解釋,他們不懂或沒有理會英文的通知。實際上,市府發出信件,均有一行註腳,以中文、旁遮普文及越南文,說明上述文件的性質重要,提醒收信者找人翻譯。 約一百家反對菲沙街設商促會的商戶,聲言會進行杯葛。其理由是商戶多是街坊店,無餘錢推廣。 按程序,有三分一以上業主及三分一地值以上的人士反對成立商促會,市府有權否決申請,但一旦通過,要運作五年才會覆檢。 而市政府亦未有先例,在通過商促會成立後,推翻議決,或不予通過其運作預算,故通過李松議員的動議,原則上通過預算總額,細則有待雙方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