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議員來稿 監管後院養雞 確保溫市衛生安全
  • Date: Thursday, April 22, 2010
  • Synopsis: 溫哥華市政府最近通過了新的指引﹐容許市民在後院飼養最多四隻母雞。現時有很多人開始在後院飼養母雞﹐生蛋作為食用﹐而這趨勢愈來愈受歡迎
  • Article Text:
  • Article Text: 溫哥華市政府最近通過了新的指引﹐容許市民在後院飼養最多四隻母雞。現時有很多人開始在後院飼養母雞﹐生蛋作為食用﹐而這趨勢愈來愈受歡迎。目前容許在後院養雞的城市包括域多利﹑列治文﹑本那比及美國的西雅圖﹑紐約和芝加哥。 我們知道在溫哥華已有人非法在後院飼養雞隻﹐所以市議會必須制定指引﹐好讓市民有法可依。 溫市的後院養雞法例旨在防止疾病爆發﹐以及由野生動物﹑衛生和噪音所帶來的問題。與本那比及列治文不同的地方﹐是溫市的養雞條例容許飼養最多四隻母雞﹑不准養公雞及禁止出售雞蛋或雞肉。 新法例定下清晰的規定﹐要求居民保持雞籠清潔﹐以及如何放置飼料避免吸引如浣熊等野生動物。法例中最重要的一環是要求養雞人士在市府登記﹐以便職員進行巡查。 如果市府沒有通過這些法例﹐我們的城市便會面對更大的健康風險。事實上﹐協助我們撰寫法例的省級衛生當局在總結時稱﹐如果市民能夠遵守新法例﹐養雞的風險比養狗還要低。紐約和西雅圖這些容許養雞的城市都沒有出現甚麼問題。和溫哥華一樣﹐這些城市因為養雞情況不受監管而需要立法﹐所以制定規則是一個負責任的做法。 我們關注食物的品質﹐這些法例正是容許市民飼養小量雞隻的最好方法。在市內養雞其實與在花園種植蔬果作為食用沒有甚麼分別。我們住在城市的人或許忘記了食物從何而來﹐但作為一個健康城市的居民﹐我們應該知道蔬菜和雞都是經過種植和飼養,而不是來自超市的包裝食物。 Kerry Jang 鄭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