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讀者來函 談「倍」字的用法
- Date: Tuesday, April 8, 1997
- Synopsis: 本人幾日前看到中文報晚上誤用「倍」字,曾寫信給某報簡介「倍」字的用法,編輯先生未予採用
- Article Text: 本人幾日前看到中文報晚上誤用「倍」字,曾寫信給某報簡介「倍」字的用法,編輯先生未予採用。 今又看到明報四月一日頭版大標題「申請入籍時間快了兩倍」大吃一驚,報紙大標題明顯用錯「倍」字。作者、編輯該打屁股。 「倍」一字表示比原數大的數,某數的幾倍就是用「幾」乘某數:二的三倍是六。從二增加到六是增加到原來的三倍,增加了兩倍。而描述數目變得比原數小、少,則說減小;減少到原來的幾分之幾,而不能用倍來表示。可以說辦事效率提高了幾倍,而說時間縮短了多少分之一。 假如申請入籍原來所需時間是六個月,現在快了兩倍,它的意思是說現在需要十八個月呢?還是現在需要負十二個月呢?還是現在只需兩個月呢?如果是後者,正確的用法應該是申請入籍所需時間縮短(減少)了三分二,而不是兩倍,因一倍就已經減沒了,怎麼去減兩倍。 希望編輯即刻更正,不要誤人誤己,繼續錯用下去,誤導讀者,誤導後代,損害中國文字的準確用法。 王煒 王煒君: - 得甚是。編輯大意,未加細審推敲,不單該打屁股,更應重敲腦袋。 謝謝指正,尚祈繼續不吝賜教。 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