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通過附例細則 溫市後園養雞開綠燈
- Date: Wednesday, May 19, 2010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議會昨晚就後園養雞繼續進行公聽和議決通過規例指引餘下詳情,包括雞籠的大小和位置。 溫市議會昨晚為後園養雞議案繼續進行公聽,並議決通過有關附例。按照飼養指引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議會昨晚就後園養雞繼續進行公聽和議決通過規例指引餘下詳情,包括雞籠的大小和位置。 溫市議會昨晚為後園養雞議案繼續進行公聽,並議決通過有關附例。按照飼養指引,每戶最多可養4隻最少為4個月大的雞,不可以養公雞,而雞籠的空間為每隻雞需要最少4平方呎的居住空間和約10平方呎給牠們走動的空間,雞籠亦需蓋有屋頂。 雞籠亦需設有孵蛋和可收集雞蛋的地方,籠內亦該儲備飼料和食水,而戶主需最少每星期清潔1次,建議則為每日清理雞籠1次。 指引亦限定雞籠的位置,需要距離物業界線最少1米和距離門窗最少3米。 附例亦規定,後園養雞登記人必須為雞籠土地所在的戶主,申請人可透過上網或電話登記,而有關登記資料會以6種語文印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