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遣返者或永久被拒入境
  • Date: Tuesday, January 2, 2007
  • Synopsis: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統計,2005年太平洋省分地區因無居留資格而被遣返的人數高達1338人,其中多數來自低陸平原地區
  • Article Text: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統計,2005年太平洋省分地區因無居留資格而被遣返的人數高達1338人,其中多數來自低陸平原地區,除了申請難民失敗被遣返外,持造假文件取得學生簽證的人士,也在其中之列。被遣返者,有可能終身都不能再踏足加拿大。 2005年在被遣返的1338人當中,有58人來自中國、34人來自香港、56人來自台灣,至於被遣返人士來自國家前5名是墨西哥、美國、洪都拉斯、中國及印度。被遣返1338人當中,有330名曾經犯罪或曾經被起訴。 溫哥華發言人弗格森(Janis Fergusson)指出,以假文件成功申請到學生簽證入境的國際學生,在溫哥華也很常見,該局為了不使學生簽證被有心人士濫用,已加強對假文件的查緝。 弗格森說,被查到文件造假的學生,看他們違法的情節,有的可在離境後一段時間可重新申請回到加拿大,但有的則是被判終身不能回加拿大。 弗格森說,如果學生是被發出離境令(exclusion order),離境內分1年期及2年期,那麼在離開加拿大後在規定的時間後,可重新申請入境加拿大;但若被發出終身遣返令(deportation order),那麼該名學生即不能再進入加拿大,除非向移民部長申請特別許可(minister''s permit),否則將無法再踏足加拿大半步。 至於還有一種在短期簽證到期後延簽被拒的個案,這時會被發給一種不需要CBSA人員去立即嚴格執行的自動離境令(departure order),要求持過期簽證的人士在30天內自動離去,如果到期還不離開,那麼departure order將轉為deporation order,轉由CBSA在限期內執行遣返。 不過,移民律師王仁鐸說,移民部只抓持造假學生簽證的學生,而不去探究真正提供學生簽證所需造假資料的來源,如此對學生並不公平,而且在一些個案當中,學生明顯就是受害人,但還是要承受一切的後果。王仁鐸表示,移民部如何真正要維持制度的公平性,就應該要針對造假文件的來源,採取大規模的調查,將背後控制的人士繩之以法,如此才能杜絕學生簽證文件造假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