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配偶移民 速度最快
  • Date: Monday, January 3, 2005
  • Synopsis: 最近加拿大最高法院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加國政府更會立法全面合法化同性婚姻。其實,在各類移民申請,政府唯一要在規定
  • Article Text: 最近加拿大最高法院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加國政府更會立法全面合法化同性婚姻。其實,在各類移民申請,政府唯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處理申請案件的,便是配偶移民。如果是在海外申請,時限是六個月內完成。這樣一來,移民部的資源便要分配到快速處理這些案件,但在這同時便影響其他類別申請人的等候時間。 移民部打開同性同居者關係的大門後,北美的辦事處的其他類別申請者的等候期便大大增加,其中最受影響的,便是父母申請類。 這裏引出了幾個問題。第一是移民部口口聲聲說不可以讓不成比例的大量有色人種來加拿大,因為會影響種族和諧。那大量同性戀者或同居者又如何?對於相信婚姻是為異性而專有的,或認為人們應該結婚而不只是同居的人士,會不會考慮他們的不安?這個國家深怕變色,卻不怕過度開放?其實,不分種族也是開放社會的特色,那移民部憑什麼自作主張,認定太多有色人種進來會影響社會安定,而太多同性戀者或同居愛好者則無此顧慮? 重點是,這是影響加國未來的事,但加國的人民有多少過問權?要知道因為配偶類是要最快速度完成,所以不受移民部設定的數字限制。別類申請只給予足夠人手去完成某一個數目的申請人,配偶申請則多人申請便多給人手,因為要達到半年完案的目標。當然要面試的配偶申請,則不可能在半年內完成,但也會在一年左右完成或面試,比起其他類別有快上兩三倍的時間,長遠來說這是移民部的噩夢。為什麼?因為愈多的配偶申請只會導致更多的人手要求。同性戀與同居者申請都會比一般的異性結婚案要費時處理。其結果,便是註定其他案件疊積,而最不幸的便會是申請父母的人士,他們的案件便只好坐尾班車了。 配偶類的另一問題,便是因為他是最快最容易的,那假案的出現便只會愈來愈多。 在中國和印度,此類案件的拒絕率高至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但因為在加國的配偶都有上訴權,所以就算是假案被拒絕了,還有人會多走一步去上訴。其結果便是移民上訴廳也大排隊,起碼等半年到九個月才可上庭。 王仁鐸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