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金錢至上的香港投資移民計劃
- Date: Monday, October 6, 2003
- Synopsis: 關於「移民」的消息,近來幾乎日日見報,有時還佔據報章頭條的地位。所謂「移民」其實就是「移地而居」,
- Article Text: 關於「移民」的消息,近來幾乎日日見報,有時還佔據報章頭條的地位。所謂「移民」其實就是「移地而居」,這一行動是耗費不菲的,例如最近香港宣布的「居港權」必須投資六百五十萬元港幣便是一個例子。 香港政府九月二十七日起正式接受這項申請。該項宣布聲稱「海外富戶只要在港投資六百五十萬元,投資後不論是賺或蝕都不能抽走資金,即有機會成為香港永久居民。」這項宣布反應如何尚待觀察,但論者認為對香港的股市和樓市應有正面影響。 筆者感興趣的是:六百五十萬元相當於一百萬元加幣,這個「居港權」的價位是否過高? 根據一九八二年九月香港出版的《廣角鏡》月刊,那時投資移民美國只需要二十五萬美元,他「在美國任何企業投資不少過二十五萬美元,……同時僱用不少於四名職員,……該投資是對美國有利者,(該)投資人可成為合法永久居民」。 又據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出版的《解放》月刊(後改名為《開放》月刊)一篇專文,當時因為「六四」天安門事件才發生不久,「移民顧問公司門庭若市,應接不暇」,投資移民加拿大的申請人必須擁有三百萬港元(包括動產與不動產)的身家,並須於抵達後在指定時間內以一百萬港元用於投資,替加拿大帶來就業機會,之後便是九零年代的大量台灣移民,因為中國大陸飛彈演習威脅,令台灣人也多採用了投資移民,現在的投資基金已升至四十萬加元之譜,但可以透過貸款只付十一、二萬。而申請人之淨資產要用數十萬加元。 十數年後,香港已成為中國的「特區」,政治不安定的因素雖已消除,但經濟情況仍然疲弱,居然推出六百五十萬元購買居港權的項目來吸引外地人士移民香港,並且申明這一項目暫時不包括內地人士,的確值得我們加以研討。 首先,這六百五十萬元的價位是如何定出來的?是否物有所值?其次,為何中國本土人士暫不被列為申請的對象?但另一方面香港的投資基金要比加拿大的簡單得多,並且投資的錢可以自己控制自己受益即是買房子買證券,唯一限制不可以在沒有正式成為香港居民前取回該投資款項。這是香港人的特色,向錢看就行。錢的來源毋須理會,申請人的工作背景也無關痛癢,反正不是罪犯便好。錢用來炒樓炒股票更是歡迎之極。比起加拿大的種種限制,香港基金其實一點不貴。至於為什麼國內人士暫不開放,除了共產黨不想被認為是只讓有錢人到香港定居,當然還有各種各樣的顧慮。萬一太多國內人士要來怎麼辦?筆者曾經說過要是只是有錢便可移民加拿大,今天加拿大的人口便不會只有三千萬人。其實海外有錢的華人就已很多,香港的投資移民計劃把他們的錢吸引過來就是再替中國創匯,也可帶動香港的經濟,一舉兩得。律師 王仁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