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集合各方和談消弭校園欺凌 列市校局恢復正義一年成效佳
  • Date: Monday, November 24, 2003
  • Synopsis: 【明報專訊】列治文學校局最近採取了一種消弭恃強凌弱,避免事件重複發生的新方式,稱為「恢復正義」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列治文學校局最近採取了一種消弭恃強凌弱,避免事件重複發生的新方式,稱為「恢復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執行一年以來效果令學校局和輔導人員相當滿意。   列市學校局督學比爾斯圖(Bruce Beairsto)表示,「恢復正義」是由列治文皇家騎警和學校局合作的計劃,在執行上,則包括欺凌事件兩方的學生—滋事者和受害者,他們的家人、社區,以及輔導員等。 「恢復正義」並不是由列治文發明的玩意,卑詩省納奈莫學校區(Nanaimo)已經採用這個由紐西蘭創出的方法達5年之久,證明效果不錯。 紐西蘭是在1980年代初期採用「恢復正義」,用來作為消弭輕微少年犯罪的處理方式,包括修補欺凌事件雙方當事人關係,輔導滋事者,減少再犯的機會。 澳洲也在1990年代初採用「恢復正義」,1994年傳來北美洲。   所謂「恢復正義」,是讓雙方當事人、他們的家人、輔導員、教育人員,必要時警察也會參與,以會議的形式展開對話,說出彼此心中的感受、對對方的要求,以及犯罪的動機等。   最後,在教育人員、警察人員的協調下,當事人雙方和他們的家人達成某種程度的協議。據列治文學校局副督學馬藤斯(Jim Martens)表示,協議可能包括道歉、將自己的心情寫成文章、做社區服務工作、接受心理諮商,以及財物賠償等。   根據納奈莫和列治文學校局的經驗,「恢復正義」比目前的司法程序來得快速有效,因為法庭訴訟非常耗時,而且對滋事者沒有太大的治療效果。但滋事者在「恢復正義」的過程中,沒有律師代表發言,全程要自己參與,等於讓他們重新經歷一次事件的始末,有助於修補滋事者和受害者之間的關係,而且矯正和治療的效果也比較好。 卑詩省學務委員協會已經通過動議,將在未來全面推動「恢復正義」,但沒有設定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