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非主要道路 須遵安全守則 溫市擬准滾軸鞋滑板滑板車代步
- Date: Monday, December 10, 2001
- Synopsis: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政府建議修改法例,容許讓市民在非主要道路上使用單排滾軸鞋、滑板和滑板車等休閒代步工具,試驗期為期一年
- Image(s):
- Article Text:
- Article Text: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政府建議修改法例,容許讓市民在非主要道路上使用單排滾軸鞋、滑板和滑板車等休閒代步工具,試驗期為期一年。
溫哥華市議會去年六月通過要求市政府職員對單排滾軸鞋、滑板和滑板車在安全方面的使用作出評估。經過接近年半的研究,市府完成報告,並建議准許上述供休閒使用的代步工具在路上使用。報告指出,愈來愈多人使用單排滾軸鞋,並且當作代步工具;另外,單排滾軸鞋是可以和路上交通、單車和行人共存。
不過,市政府依然對單排滾軸鞋的使用安全存疑,例如單排滾軸鞋有六種不同的停止滑行方式,若初學者技巧不夠純熟,可能會導致意外發生。市政府建議市議會批准上述代步工具在道路上使用,但為安全計,使用者必須遵守一些規定。
該等規定包括他們只可以在非主要道路或沒有分隔線的道路上使用;使用者必須年滿十六歲,並且配備有安全設備,在警方檢查時要提供身分證件;使用時必須靠近路旁,並且遵守車輛行駛方向;在使用單排滾軸鞋等代步工具時不能頭帶耳機;警察有權糾正不當行為、沒收設備和施以罰款。
報告又指出,卑詩保險公司正在考慮修改現行的車輛管理法(Motor Vehicle Act),將電動單車歸納在一般單車類別;有關的修改預計明年初完成,換言之,電動單車使用者日後可以毋須考取駕駛執照、登記和購買保險。
卑保也曾考慮是否准許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單排滾軸鞋在路上使用,但最後基於安全考慮,否定這個可能性。市政府也傾向跟隨卑保的決定,不准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單排滾軸鞋在道路上使用。
市政府建議試行上述措施一年,再進行檢討。市議會運輸和交通委員會明日會討論有關報告。
圖為單排滾軸鞋
圖為滑板車
圖為滑板
圖為電動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