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黨綱規定男女平衡三要職 NDP黨領須選女性
  • Date: Monday, January 3, 2011
  • Synopsis: 【明報專訊】繼連串「口水戰」後,卑詩新民主黨黨領選舉又陷入「性別難題」,因該黨綱明文規定,黨領、主席及財務總監三要職必須有男有女,以達至「男女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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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ticle Text: 黨綱規定男女平衡三要職 NDP黨領須選女性 否則現任財監或主席離職改女性繼任 【明報專訊】繼連串「口水戰」後,卑詩新民主黨黨領選舉又陷入「性別難題」,因該黨綱明文規定,黨領、主席及財務總監三要職必須有男有女,以達至「男女平衡」;但現時該黨主席和財務總監均為男性,因此新黨領必須是女性,但目前已表態或正考慮參選黨領者全是男性,若未來選出男性黨領,則其餘兩要職中必須有一人辭職,改由女性繼任。現任黨主席和財務總監均表示目前無意辭職。 財務總監斯米茨 黨主席薛豪達 省新民主黨前任核心小組成員施雷克(David Schreck)在Twitter網站上指出,根據黨綱條例,該黨尊重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的理念,三大要職必須「有男有女」。 施雷克說,該條例已經實行20多年,從未出現問題,但前任黨領詹嘉路(Carole James)於上月初宣布辭職後,目前的黨主席薛豪達(Moe Sihota)和財務總監斯米茨(Bob Smits)均為男性,這意味繼任的新黨領必須是女性。 施雷克強調,問題在於到目前為止,已經宣布參選或表示正在考慮的人士全部是男性,而據他所知,尚未有任何女性對角逐新民主黨黨領表現出興趣。 施雷克指出,為了遵守黨綱,讓男女候選人皆能競逐黨領,應讓黨主席或財務總監其中一方辭職,他認為,由於財務總監的工作更具「技術性」,而黨內現有3名女性擔任副主席,她們都能勝任主席職務,建議黨主席辭職。 不過新民主黨財政總監斯米茨在電話訪問中表示,他是「合適地」被選出擔任現職,對辭職「沒興趣」;而黨內高層亦透露,擔任黨主席、年薪7.6萬元的薛豪達,亦不願就此下台。